一些学者认为,要创新完善环境资源税(费)制度,应对气候变化法要重视对环境资源税(费)的运用。对排放温室气体的,应征收污染税(费)、二氧化碳税(费),根据其排放污染物的强度、对环境影响的程度,实行差别税率。目前,我国大量燃烧煤炭的方式必须予以纠正,可以通过征收碳税来鼓励节能减排,鼓励植树造林。
与此同时,我们也听到了不同的声音:“碳税的问题还有待商榷。”一些专家对碳税的问题持慎重甚至反对的态度,原因主要如下:一是可能出现能源税与碳税重复计征的问题;二是目前国内税赋已经偏高;三是碳税征收的技术性问题亟待解决。还有一些专家则提出,征收碳税必须具备一个条件,即国外对我国征收碳关税,碳税和碳关税还需要对接。
此外,一些专家指出,应尽快加强立法和政策配套用以促进林业碳汇规范发展,建立林业碳汇的激励政策和符合林业碳汇核证机制的政策体系,制定企业碳排放配额制度。
民间环保组织
“应该明确森林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积极作用”,民间环保组织认为,通过大力植树造林,增加森林碳汇,可以减缓气候变化。应充分考虑市场工具的应用并建立激励机制,在促进减排的同时减少化石燃料的使用并带动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加强对温室气体排放的监测与报告,保证数据的透明度,以提高相关政策的有效性。
瑞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