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飞逝,回首2011,有一些事件值得我们记取,有一些话题让我们关注与思考。
盘点2011年重要环境法治事件,可谓喜忧参半。
喜的是,环境法治正向纵深发展,一系列具有重要影响的环境立法相继出台和正在修订:
《刑法》修正案(八)获得通过,环境犯罪门坎被降低;
《环境保护法》列入立法计划,其修正草案稿被提交至全国人大常委会审阅;
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中,确立了环境公益诉讼制度……
2011年,还有一些环境事件让我们愤怒、困惑、忧虑或深思,我们该怎么应对,又该如何解题?
康菲溢油事件引发质疑,为什么我们的行政处罚只有区区20万元?什么让康菲公司态度如此轻慢?国家之诉会有何种结果?
铅污染事件频发,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血铅超标年年查、年年有?为什么一些地方政府无视公众利益,为污染企业撑腰?环境监管存在哪些问题?
中国航企与欧盟关于征收碳排放“过路费”的争端会如何了局?我们能否打赢这场国际官司?中国企业该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突围?
……
在环境法治前行的路上,有障碍,有风雨,但也有阳光,有希望,我们仍在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