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不断创新思路,探索我国湖泊保护新道路。《条例》针对太湖流域社会经济发展与环境状况,在水污染防治方面做了严格的规定,从某种意义上讲,是对太湖流域社会经济发展中带来的环境问题的“亡羊补牢”。太湖流域治理的实践给我们一个深刻的启示:对于那些处于欠发达地区、发展冲动强烈地区,且水质尚好的湖泊应尽早采取预防措施,避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弯路。下一步我们将在贯彻落实《条例》的基础上,研究提出我国“湖泊流域保护指导意见”,分类指导不同类型湖泊的水环境保护工作,积极探索代价小、效益好的湖泊环境保护新道路。
作者系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司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