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强化制度建设,打造高效运转的环境执法队伍。结合实际制定了《渝中区环境监察工作程序》、《第三产业环保执法导则》、《环境污染投诉分析月报》等制度,做到明确规定、严明纪律,从制度上预防和杜绝不廉洁、不作为行为的发生,规范执法行为。
第三,创新执法理念,打造业务精准的环境执法队伍。加强环保业务培训,多措并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先后派出环境监察人员20余人次参加国家、市组织的培训学习、到市环境监察总队上挂。
以"自由裁量"为约束,规范环境行政执法行为
渝中区环保局在全市环保系统,率先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试点工作,从不同的裁量角度实施"三个细化"(即:根据违法的次数进行细化、根据违法情节进行细化、根据环境影响的类别进行细化),制定了《渝中区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明确具体量化处罚尺度,进一步规范环境执法行为。
实施"四项制度",确保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高效运转:第一,"查处分离"制度,确保权力受到有效制衡。第二,集体审议制度,对复杂、重大、疑难的案件,进行集体研究、充分审议。第三,行政处罚决定公开制度,通过政府网站等向社会公示行政处罚决定,让处罚全过程"阳光作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第四,监督考核制度,细化执法责任,量化考核指标,硬化监督奖惩,不断提高行政处罚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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