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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发布《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发布时间:2011-03-01 10:38:52
量和单位产品基准排气量。

    据全国环境统计公报,2007年全国氨氮排放总量132.4万吨,稀土行业约占全国排放总量的1.81%。新标准实施后,按全国稀土冶炼废水量1500万吨计算,执行现有企业氨氮排放限值25毫克/升、二氧化硫碳500毫克/立方米,全国稀土行业可减排减少2.36万吨氨氮、6750吨二氧化硫;执行标准中新建企业氨氮排放限值15毫克/升、二氧化硫碳300毫克/立方米,减排量为2.38万吨氨氮、7650吨二氧化碳;此外,对硫酸雾、氟化物、颗粒物等污染物排放也有明显减排效果。

    吴晓青同时表示,稀土行业加大环保投入力度,生产成本也将随之上升。具体来说,以我国现有稀土产品产量每年约15万吨计,全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标准新建企业限值,估计需投资15亿元,年运行费用约2.8亿元,平均每吨产品增加生产成本1000—1500元;全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达标准新建企业限值,估计需投资5亿元,年运行费用约3000万元。此外,新建稀土冶炼项目环保投资将会占到工程总投资的6%左右。

    据悉,《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是环保部“十二五”期间发布的第一个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也是世界上首部针对稀土工业的环保标准。

    (科技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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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科技日报 编辑:中国环境频道打印此文】【加入收藏】【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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