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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测资质许可立法听证
发布时间:2011-02-18 11:25:27
境监测服务资质行政许可不仅必要,而且迫切。”听证会上,环境监测司综合处处长蒋火华就有关环境监测服务资质许可的必要性、可行性、可能产生的影响等问题进行了解释。

    他说:“环评现状监测、环保产品性能检测、企业排污申报监测及其他研究性监测或调查性监测等业务,虽然可以引入市场化竞争机制,但由于其监测结果在很大程度上直接关乎公共利益,是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为政府环境管理提供的监测服务,因此必须在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通过设置必要的市场准入门槛,规范社会检测机构从事环境监测活动的市场行为,提高检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技术水平,确保监测结果的真实性、可靠性和科学性。”

    为什么要开门听证?

    “我们是私营企业”,“我们是外资企业”,“我们是事业单位”,“我们是合资公司”……这是记者在听证会前采访听证代表时大家做的自我介绍。

    据了解,参加此次立法听证会的有50多人,但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其中,既有国家和地方环保部门的代表,也有环保系统外的代表;既有政府部门的代表,也有企业、事业单位的代表;既有国营企业的代表,也有民营企业和外资、合资企业等方面的代表。

    澳实分析检测(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杨元华说:“我们公司2003年成立的,隶属于澳大利亚某公司,我们认为应该设置环境监测服务资质行政许可,因为混乱状况不利于行业发展。今天,我们还想了解一下外资是否符合许可条件。”

    “我是自己在环境保护部网站看到公告后报名参加的。我们想听听外面的声音,说说我们的想法,同时也想从听证会上获取一些信息,回去好做分析与应对。”来自私营企业广西长兴环境监测有限公司的总经理周佐说。

    与周佐一样,希望多了解一些信息并进行沟通和对话的企业负责人占了大多数,而且,参加听证会的公司,均派出总经理、副总裁、部长、总工等“实力派”人物出席。

    会后,别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近几年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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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环境报 编辑:中国环境频道打印此文】【加入收藏】【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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