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不定期对污水处理厂进行监督、抽样检测和现场监管;三是严格处罚,一旦自报或查出废水超标排放,政府将给予处罚,罚款最高达50万加元/天,对造成水体污染的直接或间接责任人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跨区域水环境监管
五大湖(苏必列湖、密歇根湖、伊利湖、休伦湖和安大略湖)位于美加两国边界,淡水储量占全球约20%。为有效利用五大湖水资源,美加两国政府于1909年成立了五大湖国际联合委员会。五大湖国际联合委员会理事会分别由美国总统和加拿大总理任命,联合委员会下设水质董事会和污染控制董事会,分别负责水质和水污染方面的工作。
据五大湖国际联合委员会温莎办公室主任介绍,联委会成立之初,主要协调水资源管理问题,双方签署了《边界水条约》,以加强五大湖水资源的管理与利用;之后,双方又签署了《渔业公约》,旨在加强湖区渔业资源的培养与利用;随着上世纪60年代工业化快速发展,五大湖污染十分严重,双方又签署了《五大湖水质公约》,以加强环境治理工作的协调。
自《五大湖水质公约》签署以来,两国政府围绕“污染控制、技术研究、重点区域、治理工程”等方面加强了合作,共同采取政策和措施。目前五大湖水质已得到显著改善,生态系统基本恢复。
环境问题与应对机制
上世纪60年代,五大湖污染加剧,美加双方及时签署协议,共同开展“控制污染、研究问题和清洁措施”3项工作,使污染得到总体控制;80年代,针对湖水严重富营养化问题,及时采取了全面禁止含磷洗涤剂使用,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控制等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90年代,有毒有害化学品污染问题日益严重,对此双方强化了对医药、农药、化工等产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管理,并加强了其对人体健康和水生态影响的研究和应对;进入新世纪后,湖水再度出现富营养化趋势,且水体中微量化学添加剂含量不断增加,为此,美加政府开展了对城市和农村径流、大气沉降、香波类产品使用等问题的研究和控制;当前,两国政府及其五大湖联委会又在关注入侵物种问题,对生长较快的外来物种,如理纹贝、亚洲鱼等的习性、传播通道及其对渔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