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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制定污染减排预警调控机制
发布时间:2010-08-24 16:20:23

    防城港市环保局2010年6月24日(作者谢勋池)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前沿的防城港发展速度越来越快,但污染减排的压力也越来越大。为在决战之年圆满完成“十一五”减排任务,防城港市制定污染减排预警调控机制,以便及时、准确地掌握所属区域的污染减排工作动态,一旦发现不利于实现减排目标的问题,尽快采取措施把问题解决在初始或萌芽阶段,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既定的减排目标。

    该市将污染减排工作存在问题的区(县、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和环境保护局,今年污染减排重点项目、国控和省控重点污染源等纳入预警对象。按存在问题严重程度设定一级预警、二级预警和三级预警三个预警级别。接到预警通知后,相关部门和企业要根据预警提示,10个工作日内对预警问题做出整改计划,整改措施落实后,被预警单位要向防城港市环保局提出解除预警请示。该调控机制还对预警进行监督,对在预警期限内未完成整改措施的预警地区及企业,将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限批或建设项目限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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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新闻网 编辑:中国环境打印此文】【加入收藏】【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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