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监察行动,由云南省环保厅、昭通市环保局、永善县环保局和四川省环保厅、凉山州环保局、雷波县环保局的省、市、县三级环保部门共同参与,旨在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保“三同时”制度,督促企业落实节能减排措施,实现重点工程建设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在云南省环境监察执法总队副总队长邓聪和四川省环境监察执法总队副总队长芮永峰的带领下,工作人员抽查了溪洛渡水电站部份施工企业。检查中,工作人员先后深入溪洛渡工程污水处理厂、修理车间、低线砼生产系统、混泥土拌和系统、人工骨料加工系统等部位,查看了有关环保制度、措施的落实情况和废水、废油、废固的处置情况。涉及长江水电溪洛渡分公司、水电七局溪洛施工局等施工企业。工作人员表示将严格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开展工作,如发现环保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情况,将严肃按有关规定,采取必要措施,予以纠正。
据悉,截止今年9月底,溪洛渡水电站封闭施工区、辅助道路施工区、对外交通道路施工区和普洱渡转运站施工区累计完成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投资10.20亿元。配套建设有四个集中式污水处理场,使生活污水得到了有效处理。砂石加工、混凝土生产、机修系统配套建设了废水处理系统等环保设施,使溪洛渡施工区生产废水得到了充分收集处理。采取了洒水或其它的抑尘措施,以减少施工作业产生的扬尘,栽植乔木6.8万株、灌木28万株,绿化面积达118万平方米,极大得改善了施工环境。(昭通市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