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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发函要求环保部通报练江环境污染涉案情况
发布时间:2015-07-28 11:47:52
    本报北京7月27日电 (记者彭波)日前,广东练江环境污染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厅今天表示,已督促广东省检察机关加大立案监督力度、加快相关刑事案件办理进程。

    经调查,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检察院在2014年已关注到练江污染背后存在的犯罪问题,并开展了立案监督工作。截至目前,在练江环境污染案件中,检察机关共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2件4人、批捕4人,其中苏伟贤、邹祖付二人已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罚金2万元和有期徒刑9个月、罚金1万元。

    最高检侦监厅于日前向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发函,通报了上述案件办理情况,同时要求该局向检察机关通报当地环保部门自2014年以来就广东练江环境污染事件适用一般程序作出行政处罚的情况以及对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的情况,以有效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

    《 人民日报 》( 2015年07月28日 11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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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编辑:webmaster打印此文】【加入收藏】【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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