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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签出“绿色保险”第一单
发布时间:2012-07-06 16:09:00

    温州日报记者陈叶绿

    7月5日,联保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鹿城支公司和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鹿城支公司,向鹿城区后京电镀园区业主代表提交了一份环境污染责任险保单,保额1000万元,保费约26.9万元。今后,园区企业发生污染事故,第三者受害人将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据悉,这是温州市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第一单,也是温州市继“绿色信贷”之后,推出的第二项环境经济政策,标志着温州市试点“绿色保险”迈出实质性步伐。

    高污染风险企业率先启动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以企业发生污染事故对第三者造成损害,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标的的保险,也称为“绿色保险”。

    温州市现有重污染企业1000多家,计划今年在化工、电镀、印染、造纸、制革、合成革、危废处置等高环境污染风险企业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先期重点选择环境危害大、最易发生污染事故和损失容易确定的行业和企业,现阶段承保标的以突发、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环境污染直接损失为主,并逐步扩展到对渐进性污染的保险范围。

    7月5日签出的第一张保单,保险范围覆盖鹿城后京电镀园区95家企业,以及后京电镀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和沿江蒸汽供应有限公司。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举例说,比如园区内企业输送到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公共管道发生爆炸、泄露等污染事故,对第三者造成人身等损害,并经鉴定后属于投保范围的,污染受害者可以快速从保险公司获得赔偿。

    环境出事故保险公司理赔

    环境污染一直是个让老百姓头痛的问题,存在着“企业违法污染获利,环境损害大家埋单”的管理缺位现象。企业一旦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在巨大的赔偿和污染治理费用面前,造成的环境破坏只能由政府“埋单”。企业参加环境污染责任险后,就好比上了一道“绿色保险”,由保险基金为环境污染事故造成的损失“埋单”,减轻政府负担,分散企业风险,并及时为受害人提供赔偿。

    温州保监分局局长孙峥嵘表示,绿色保险是一种特殊的责任保险,它除了满足经济补偿的功能外,还要履行社会管理功能。让商业保险参与社会管理的新模式,是一项经济和环境“双赢”的制度,在全社会具有示范意义。

    损失评估理赔机制待健全

    据了解,因为环境保险的收费与企业污染程度成正比,如果企业发生污染事故的风险极大,那么将面临高昂的保费。同时企业参保后,保险公司会对其环境风险进行预防和控制,这种市场机制的监督作用将迫使企业降低污染程度。

    目前,温州市的绿色保险工作还处在试点阶段。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说,环境污染事件一旦发生,它的责任认定、量化,后果估算、理赔模式等比较难以确认,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机制来进行风险分解。目前温州市“绿色保险”的损失评估、理赔、认定机构等有待健全,认定机构设在市环保局,将由各行业专家组成专家库,针对不同污染事故做出鉴定。

    浙江省宁波是最早开展“绿色保险”的试点城市,此外,嘉兴、台州等地也都开展了试点工作。温州市将初步建立环境污染风险管理体系,并扩大保险覆盖面增强其保障能力,探索利用市场化手段管理环境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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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温州日报 编辑:中国环境频道打印此文】【加入收藏】【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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