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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环科院环评资质证书主体更名事宜获环境保护部批准同意
发布时间:2012-04-16 14:18:37

    近日,环境保护部发布“关于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公告”,同意将省环科院环评证书主体更名为浙江环科环境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评公司)。这标志着省环科院能够以环评公司为主体合法合规地开展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环评体制改革工作完成了阶段性任务。

    2011年10月,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率先在全国环保系统开展事业单位环境影响评价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要求,经省厅同意,省环科院积极参加事业单位环境影响评价体制改革第二批试点,并于2012年1月正式被环境保护部列为第二批改革试点单位。省环科院按照“分步实施、逐步靠近”的思路,完善了环评公司机构设置,将院现有环评从业人员劳动关系全部转入环评公司,并搬迁落实了新的办公场所。省环科院经过多次与环境保护部有关领导沟通汇报,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及时向环境保护部递交了环评资质证书更名申请材料,申请将环评资质重新核发到环境咨询公司。今年3月份,环境保护部受理了省环科院资质证书更名申请,并于4月5日正式发布公告批准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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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省环保厅 编辑:中国环境频道打印此文】【加入收藏】【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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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at 2024-05-08 09:27:50, Powered By v3.1.3(MSSQ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