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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出台有序用电“合署办公联合执法”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2-06-18 15:32:46

    杭报记者王哲君通讯员张伟华

    日前,从杭州市有序用电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获悉,杭州市出台了有序用电合署办公、联合执法管理办法,明确在有序用电期间电力用户连续三次违规用电的可中止供电10天,以优化配置电力资源,确保有序用电方案的落实。

    “合署办公、联合执法”是指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以政府为主导、以企业为实施主体有序用电管理的工作机制。该办法要求,在启动有序用电方案后,合署办公机构每日上报有序用电工作情况(电力缺口、错避峰情况等),编发工作简报报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同时,合署办公机构根据实时电力供应情况调整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用电指标,并不定期组织人员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执行不力、超指标用电甚至违反有序用电相关工作规定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

    该管理办法明确,对检查过程中发现违反有序用电规定、干扰破坏负荷管理终端的用户,合署办公机构督察人员将做好取证工作严肃处理。对第一次违规用电的给予警告;第二次违规用电的,由电力部门对其中止供电3天,并在新闻媒体上曝光;第三次违规用电的,经有序用电协调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由电力部门对其中止供电10天,并在新闻媒体上曝光。被中断供电单位必须出具下一阶段有序用电保证书,经有序用电工作协调小组同意后方可送电。对破坏或干扰负荷管理终端正常运行行为的,第一次由电力部门对其采取中止供电3天的处理;对恶意违规(两次及以上查处屡教不改)、妨碍、阻挠、抗拒检查和查处的,由电力部门对其采取中止供电5天的处理。对积极支持有序用电工作,落实错避峰的电力用户,杭州市将根据浙江省《关于对两部制电力用户有序用电试行电费补偿的通知》规定进行有序用电电费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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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环保新闻网 编辑:中国环境频道打印此文】【加入收藏】【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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