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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设立酸洗磷化建设项目“环保门槛”
发布时间:2012-04-09 15:58:39

    嘉兴日报记者陆省宁通讯员马浩中徐立峰

    本报讯4月8日记者从县环保局了解到,为加强对紧固件行业酸洗磷化加工的污染控制,推进金属表面处理新工艺、先进设备的运用,促进紧固件行业的转型升级,保障群众环境利益,海盐于近日出台了《海盐县紧固件行业酸洗磷化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那么,该《条件》在投资规模、配套环保设施和控制指标等各方面有哪些“环保门槛”?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了解。

    投资规模有要求:

    500万元杜绝“小作坊模式”

    投资规模是一个项目的“前置考察”,而做优“前置考察”成为了《条件》的一大核心内容。

    根据《条件》规定,具有酸洗磷化加工工艺的建设项目,其酸洗磷化固定设备一次性(不含土地、厂房)投入不得少于500万元,禁止分期投入;酸洗磷化车间设立在独立厂房,并配套不少于50平方米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场地。新建、扩建酸洗磷化加工项目其酸洗磷化车间面积不得少于200平方米;生产规模不变的技改项目酸洗磷化车间不得少于100平方米。

    “小作坊式的企业往往是污染的主要生产者,这次明确了酸洗磷化固定设备的投资额,就是为了把原本模糊的界限鉴定清楚,让小作坊式的企业无空可钻。”县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上述投资规模的诸多数字限制,根本目的是设置一层“过滤网”,杜绝小作坊式的生产模式。

    设备“可视化”建立应急池

    多管齐下抬高“门槛”

    酸洗过程中的废水都具有较强的腐蚀性。对此,《条件》明确,酸洗磷化生产设备应当设在地面之上,设施及地面须采取防腐、防渗、防泄漏的措施。“这种‘可视化’的设备建设方式,能最大程度减少因渗漏等设备原因所导致的污染。”县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说。

    废气收集率不得低于90%,处理率达95%以上,污水回用率不得低于70%,这一系列的数字显示了《条件》对于清洁生产的高要求。与此同时,工艺生产上《条件》也有严格的规定,如酸洗设备应当采用连续化、自动化、整体封闭性较强的设计。

    此外,《条件》还规定相应项目必须设立污水应急池,且应急池容量应当大于一天内排放污水的总量。“这个规定是为了确保相关项目的应急能力,保证在特殊情况下能为相应问题的解决提供一定的时间缓冲。”该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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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嘉兴日报 编辑:中国环境频道打印此文】【加入收藏】【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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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at 2024-05-04 09:19:01, Powered By v3.1.3(MSSQ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