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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严查汛期恶意偷排废水
发布时间:2010-08-24 10:57:26
    近日,陕西省环保厅下发通知,要求各级环保部门迅速开展汛期安全检查,打击违法偷排行为,严防排污企业利用汛期水大而恶意偷排、超标排放污染物。

    目前陕西省已经进入主汛期,天气变化异常,区域性暴雨多,由此产生的洪涝灾害和泥石流频发,已经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同时也易引起环境突发事件。为防范环境风险、减少或杜绝环境事故、确保环境安全,近日,陕西省环保厅下发通知,要求加强汛期安全检查和环境执法。各级环保部门针对汛期特点,迅速开展环境安全风险检查,重点检查靠近水体、环境风险较大企业的环保设施安全状况及辐射环境安全情况,查找不安全因素,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因涝雨浸泡、滑坡等导致的溃坝、垮塌以及辐射等环境事故发生。与此同时,打击违法偷排行为。

    陕西省环保厅要求各级环保执法部门要结合汛期特点,加强环境执法,重点检查企业环保设施稳定运行情况,特别是对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进行重点检查,加强监控,防止排污企业利用汛期水大而恶意偷排、超标排放污染物,对环境违法企业要给予严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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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西安晚报 编辑:中国环境打印此文】【加入收藏】【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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