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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厅加大对陕北煤炭和电力行业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执行情况督查力度
发布时间:2011-11-23 15:39:57
 

近年来,延安、榆林两市在小煤炭关停、资源整合,日常环境监管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采煤区域环境质量也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从近期省厅开展的陕北煤炭和电力行业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执行情况第一阶段专项执法检查的检查情况来看,陕北煤炭资源开采依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未批先建的情况依然存在。一些企业没有取得环评批复就擅自开工建设。还有相当一部分企业的产能、工艺发生了变化,在没有办理环评变更手续或环评变更手续未获批准的情况下,违法建设生产。 

二是相当一部分企业三同时制度得不到落实。部分煤矿需要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即正式投入生产或使用。还有部分煤矿存在没有试生产批复或者试生产超期,逾期不验收,主体工程投入运行的问题。

三是重生产、轻环保,违法违规排污的现象依然不容忽视。部分企业在配套环保设施未开工建设的情况下,主体工程开工建设或投入生产,矿井水未经处理超标排放。还有少数企业未严格落实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时提出的整改要求,只注重经济利益,缺乏环保意识。 

四是如何利用好煤炭开采过程中矿井水的问题,值得引起重视。相当一部分煤矿,随着开采时间的增加和巷道的扩大,伴随的矿井涌水量也日益增大。矿井水除少部分利用外,大量剩余矿井水被白白浪费掉。而煤炭开采区域水资源短缺的隐患日益加大,陕北大量的煤化工企业又是用水大户,如何科学规划、有效利用矿井水,提高矿井水综合利用方式,值得引起有关部门重视。

还有,由于环评文件中基本上都没有就建设期间污水如何处置提出要求,而煤矿的建设期少则半年,多则几年,煤矿巷道一经建设,相应的煤矿污水随之产生,如何规范建设期间的废水处置问题,环评文件中应予以明确。 

针对上述问题,省环保厅决定对3家企业由省厅直接立案查处。15家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要求两市依照陕西省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环境保护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编辑:王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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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陕西省环保厅 编辑:中国环境频道打印此文】【加入收藏】【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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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at 2024-04-20 06:06:15, Powered By v3.1.3(MSSQ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