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环保频道 地方频道-陕西 环保先锋

|| 收藏本站

4对策解决西安郊区环境问题
发布时间:2010-08-24 10:41:49
    5月6日,西安市正式启动城中村和城乡接合部环境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副市长钱引安表示,推进城乡环境一体化,促进城乡群众共享文明成果,将成为西安下一步城市管理工作的重头戏。

    近年来,随着西安市城市中心区域旧城改造和环保执法力度的不断加强,一批高污染设施和违法排污企业已转移至城乡接合部及近郊农村等环境监管薄弱地区,导致西安市目前城乡接合部、区域交界处及区县工业园区的环境安全形势较为严峻,环境污染事件频发,暴露出的问题一个接一个。

    问  题

    西安市的城中村以及城郊的一些大型施工工地,扬尘污染仍然十分严重,很多工地既无围挡也没有规范的出入口,完全是敞开式作业,施工现场尘土飞扬。拆迁工地在拆除房屋时不按规定采取湿法作业,渣土清运车辆超限装载、沿途抛洒和恶意倾倒问题也屡禁不止。

    对  策      市郊各类工地严禁敞开式作业

    5月中旬开始,城区范围内的所有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施工工地(不含单户村民自建住宅),都必须按照市政府出台的《西安市城中村和城乡接合部环境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特别是拆迁工地和出土(清运建筑垃圾)工地,防尘措施不到位不得施工。市郊和城乡接合部的各类施工工地特别是大面积开挖和大型市政工地,必须对施工区域进行严密围挡,严禁敞开式作业,并对施工区域内的堆土采取覆盖、简易绿化等防尘措施。外侧一公里以内不再新建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现有的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应逐步迁出。

    对  策      无环保审批手续的燃煤锅炉全拆除

    城中村和城乡接合部环境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整治范围内所有燃煤设施(包括燃煤炉、窑、灶等)进行专项检查,对冒黑烟及烟尘、二氧化硫超标排放的企业要依法从严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同时,积极推广电、液化气、型煤、兰炭等清洁燃料的使用,对整治范围内无环保审批手续的燃煤锅炉坚决予以拆除。2.8兆瓦以下(含2.8兆瓦)的燃煤锅炉2010年内完成拆除或改用清洁燃料。

    问  题

    冒黑烟问题屡禁不止。西安市从1999年开始实施拆改燃煤锅炉工作,近年来共拆改4蒸吨以下燃煤锅炉近6000台,被拆除的部分燃煤锅炉却在城市郊区重新落地生根。由于这些小吨位锅炉都无法配套建设除尘脱硫设施,燃煤烟气未经处理就直接排放,大量二氧化硫和燃煤烟尘随着滚滚黑烟排入空中。

    问  题

    在西安市城乡接合部的大量煤炭交易市场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煤炭和砂石在未采取有效防尘措施的情况下都露天堆放,车辆在驶出时也不按要求进行冲洗,扬尘污染十分严重。我市绕城高速和三环路的两侧及立交桥下,至今仍堆放着大量的建筑垃圾和渣土没有清理,垃圾围城现象仍未得到有效改善,在污染环境的同时也严重影响了城市形象。

    对  策      煤炭市场迁至绕城高速一公里外

    所有煤炭交易市场(含煤炭储存场)和白灰场均迁至绕城高速外侧一公里以外,对煤堆、料堆采取覆盖、喷淋等防尘措施,出入口硬化并设置冲洗台,对驶出车辆严格冲洗防止污染路面。同时,三环路、绕城高速公路两侧和桥下的堆土、建筑垃圾应及时进行清理,或采取覆盖、简易绿化等防尘措施。

    问  题

    高污染企业向城乡接合部和近郊农村转移。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发展方式的不断转变和环保执法力度的不断加强,“两高一资”和“十五小”企业以及一些高污染设施在城区已失去了生存空间。

    对  策      对高污染违法排污企业严肃查处

    城中村和城乡接合部环境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整治范围内存在的高污染或违法排污企业进行查处,对国家明令禁止的淘汰落后工艺(设施)以及死灰复燃的“十五小”、“新五小”企业(含无证照小作坊)坚决予以取缔。同时,规范城中村小诊所和卫生室等医疗机构的医疗废弃物收集处置工作。对生产、使用和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进行排查,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对一、二级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的污染源实施取缔,确保饮用水源安全。
您看到此篇文章时的感受是:
作者:佚名 来源:西安日报 编辑:中国环境打印此文】【加入收藏】【字体:
所有评论
发表评论()
评论内容:
验 证 码: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刷新验证码
匿名发表 
最新评论
友情链接


Published at 2024-05-09 06:10:49, Powered By v3.1.3(MSSQ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