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汉中市汉台区四项措施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发布时间:2010-08-24 10:46:12
一是加强部门协作,落实“环评”前置审批。不断加强与发展计划、经贸、国土、工商等部门的联系沟通,落实环评前置审批措施,有效杜绝个别建设项目不履行“环评”制度的现象。
二是规范制度建设,强化建设项目管理。按照分类管理、分级审批的要求,制定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配套制度,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关,实行建设项目集体审批、审查,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使建设项目审批在阳光下运行。
三是创新工作机制,实施全过程监管。加强建设项目动态管理,定期公开通报建设项目分类审查、审批情况,采用跟踪检查的方式,及时查处各类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确保“三同时”制度落到实处。
四是制定考核办法,强化项目环保验收。针对建设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重审批、轻验收的问题,制定汉台区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计划和考核办法,对已建成的项目分期分批安排竣工环保验收,确保新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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