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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节能监察办法》颁布实施
发布时间:2010-08-18 10:25:42
    《西安市节能监察办法》(市政府令第87号)已于7月9日正式施行。《节能监察办法》的颁布实施,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近日,就《节能监察办法》颁布实施的有关问题,采访了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陈俐民主任。陈主任从《节能监察办法》颁布实施的意义、作用、监察内容、对象以及处罚等方面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陈主任,《西安市节能监察办法》已于7月9日实施,《办法》的实施对我市节能工作有什么意义和作用?

    陈主任:近年来,国家十分重视节能工作,提出了“十一五”期间单位GDP能耗降低20%的目标,并作为考核各级政府工作的约束性指标。从2006年开始,西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节能工作,明确提出我市“十一五”期间单位GDP能耗下降25%,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27%的节能目标。2008年,按照国家和省上的有关要求,根据我市节能工作的实际需要,我市成立了“西安市节能监察监测中心”,负责全市范围内的节能执法监察。为使节能执法监察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我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陕西省节约能源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西安市节能监察办法》,作为我市地方配套法规,该《办法》已经市政府批准,以政府令发布,已于7月9日实施。该《办法》的颁布实施是推动我市节能工作的重要举措,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节能工作的高度重视。《节能监察办法》的实施主要是通过监督监察,引导企事业单位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节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进而达到节约能源的目的。现代社会,人们的一切活动都离不开能源,而我市又是一个一次能源全部依赖外购的城市,因此,节约能源对我市来说显得尤为重要,《节能监察办法》的实施有利于我市依法推进节能工作。

    请问节能监察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陈主任:节能监察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十项:

    一是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的执行情况;二是国家淘汰或者限制使用的用能产品、设备、设施、工艺和材料等目录的执行情况;三是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的执行情况;四是耗能产品能源效率标准、能效标识、认证标志制度的执行情况;五是重点用能单位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情况及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六是重点用能单位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设立能源管理岗位、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及有关人员接受节能培训的情况;七是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源审计及节能规划落实情况;八是能源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是否无偿向本单位职工提供能源;九是从事节能咨询、设计、评估、检测、审计、认证等服务机构开展节能技术服务的情况;十是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它事项。

    节能监察采取什么样的方式?

    陈主任:我市节能监察主要采用书面监察与现场监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书面监察主要是通过书面形式通知被监察单位实施自查,然后按照要求报送书面材料。现场监察是提前将实施监察的依据、内容、时间和要求以书面的形式通知被监察单位,然后进行现场执法监察。

    节能监察的主要对象是什么?

    陈主任:市节能监察监测中心成立后,不但赋予节能监察监测中心执法监察权,而且赋予行政处罚权,可以对违反节能法的行为进行处罚。执法监察的主要对象是年综合能源消费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工业企业,重点是市政府确定的80户重点用能企业。同时,范围由主要针对工业企业,扩展到我市所有领域,既包括工业企业,也包括建筑、交通、公共机构、商贸等领域和居民生活。

    在执法的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如何实施处罚?

    陈主任:节能执法监察的目的是推动节能工作,行政处罚是手段,而不是目的。因此,节能执法监察中,发现违法行为,我们会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处理方法。对违法行为轻微、后果不严重的,我们会指出错误,批评教育,要求立即改正;对违法行为较为严重、浪费能源较大的,我们会下发整改通知,要求限期整改,并跟踪督察,逾期不整改或整改没有达到要求以及严重违法的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陕西省节约能源条例》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市民发现违反节能法的行为,如何举报?

    陈主任:节约能源是一项需要全体市民、各行各业参与的系统工程。近年来,我市广大市民的节能意识不断增强,大家对节能的关注度也在不断的提高,我们很高兴地欢迎广大市民参与到全市的节能监察工作中来,共同监督违法用能行为。为此,我们开通了西安市节能监察举报电话(029-86517443)和西安节能监察网(网址:www.xa-ec.com),广大市民可以通过电话、信函或者登录西安节能监察网来举报身边的违法违规用能行为或案件。

    今后我市节能监察主要任务是什么?

    陈主任:2010年是“十一五”的收官之年,也是我市实现“十一五”节能目标的关键一年。今年,我市节能监察工作将围绕全市目标任务的完成,加大节能监察力度,扩大监察范围,重点监察对全市节能指标完成具有较大影响的耗能大户,确保全市“十一五”节能指标按期完成。 “十二五”期间,我市的节能工作面临着严峻的形势,节能的基数低、空间小、可挖掘潜力小等诸多困难,节能监察工作依法推进任务繁重。“十二五”期间,我市节能监察工作将紧紧围绕实现全市节能目标,进一步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创新监察方式,全力推动全市节能工作。一是扩大监察对象,将监察对象由现在的工业企业,扩展到全市各行各业;二是突出监察重点,重点监察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单位;三是加大处罚力度,对节能工作不重视、不能按期完成节能指标的单位,要加大行政处罚力度,使其真正体会到浪费能源的高成本;四是提高监察手段,市节能监察中心将加强自身能力建设,配备先进的监测仪器、设备,提高节能执法监察手段和执法监察的准确性、公正性;五是转变工作作风,发挥市节能监察监测中心接触面广、信息灵、专业性强的作用,在执法监察中为企事业单位无偿提供节能技术服务,提高被监察单位的节能管理和技术水平。

    节约能源,任重而道远,需要充分调动全社会各个方面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同时,要发挥社会舆论和市民的监督作用。我们相信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我市节能工作会取得新的成绩,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国际化大都市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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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西安日报 编辑:中国环境打印此文】【加入收藏】【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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