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环保频道 地方频道-山东 齐鲁资讯

|| 收藏本站

30项收费明年取消山东企业和居民将减负3.8亿
发布时间:2012-12-27 15:07:42

    近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12〕97号),决定自2013年1月1日起,取消和免征税务发票工本费、户口簿工本费等3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据山东省财政厅综合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上述收费项目取消和免征后,全省每年可减轻企业和居民负担约3.8亿元。

    记者了解到,此次取消和免征的30项收费项目涉及农业、财政、海关、公安、工商、国土等多个部门。其中户口簿工本费、户口迁移证和准迁证工本费等在免费之列。此外,企业注册登记费、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采矿登记费、进网许可标志工本费、房屋租赁管理费等30项涉及企业和居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也将免除,此举大大便利了市民办理户籍相关业务的流程和成本。“其实,从今年2月1日起,我省就对小型微型企业免征税务发票工本费、企业注册登记费。”采访中,省财政厅综合处相关负责人介绍道。此次取消和免征3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是进一步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具体措施,将进一步减轻企业和居民负担、支持企业发展。

    据了解,上述30个收费项目取消后,预计每年可减轻全国企业和居民负担约105亿元。其中,户口簿工本费、户口迁移证和准迁证工本费均在免费之列。“目前,济南市户口簿工本费10元,户口迁移证和准迁证工本费均为5元。”采访中,济南市物价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只是听说此消息,并未接到上级部门发来的正式通知。

    就整个山东地区来说,根据2011年和2012年截至12月25日的统计数字,上述收费项目取消和免征后,全省每年可减轻企业和居民负担约3.8亿元。采访中,省财政厅综合处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一政策的出台,对进一步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支持经济发展有重要意义。与此同时,记者了解到,目前,我省尚未收到正式文件。省相关部门表示,待收到正式文件后,将及时进行转发把政策落实到位。

您看到此篇文章时的感受是:
作者:佚名 来源:商报 编辑:中国环境频道打印此文】【加入收藏】【字体:
所有评论
发表评论()
评论内容:
验 证 码: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刷新验证码
匿名发表 
最新评论
友情链接


Published at 2024-04-30 17:16:28, Powered By v3.1.3(MSSQ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