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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下放市管理权限166项同类城市审批几乎最少
发布时间:2012-12-19 10:49:27

    市民在济南市行政审批中心办理业务。

    行政审批手续多、效率低一直备受诟病,一些项目因此引不来、落不下、留不住,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因素之一,本报曾对此进行系列报道。

    此次十大实施方案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动刀”,将其排在第一位。在同类城市中,几乎成为事项最少的城市之一,被有关专家解读为“抓住了要害”。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主任李心宏表示,方案最大的亮点在于,全面创新审批机制,简政放权、提速提效。

    未向社会公开事项

    一律不准施行

    根据方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将坚持应放尽放原则。凡是省里下放给市里的管理权限,尽量下放到县(市)。市、区均可行使的管理权限,原则上由区行使。管理权限属于市级,但区级行使更有利于提高行政管理效率的,直接下放给区或由市职能部门在区的派出机构行使。对下放到县(市)区的行政管理事项和允许继续实施的市级行政管理事项,全部面向社会公布。凡未向社会公开的事项,一律不准施行。

    济南第一批向县(市)区下放市级管理权限166项。第一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之后,济南市允许继续实施的市级行政许可事项为173项。

    建设工程项目

    审批“一号通”

    办一个项目跑几个窗口,这给企业负责人添了不少麻烦。济南市将推行建设项目审批“一号通”管理模式,也就是说,建设项目立项阶段,市发改、国土资源、规划、环保等有关部门进行联合会商,重点解决互为前置问题;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阶段,市规划、城乡建设、城管、公安消防、人防、市政公用等部门实行一门受理、集中审查、联合办理;在建设工程竣工阶段,市规划、城乡建设、城管、公安消防、人防、市政公用、环保、供电等部门和单位实行联合验收。

    不需现场勘察事项

    一律在审批窗口即时办结

    企业设立实行联合审批,对企业设立涉及的工商注册登记、公章刻制备案、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等实行集中统一受理、并行办理。

    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市各审批部门的备案事项、年检事项以及审批条件、申报材料符合要求且不需现场勘察的事项,一律在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窗口即时办结。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从规划许可到取得施工许可,累计在45个工作日以内完成。按规定必须即时办理和能够即时办理的事项,一律在市行政审批服务机构办结,严禁让申请人“两头跑”,杜绝“体外循环”。为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将全面推行网上审批,2013年6月底前,实现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与市电子政务外网的全面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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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齐鲁晚报 编辑:中国环境频道打印此文】【加入收藏】【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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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at 2024-05-19 04:33:44, Powered By v3.1.3(MSSQ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