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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建公共设施必须"无障碍"占盲道将处罚
发布时间:2012-12-09 23:23:57
 

 

无障碍设施不达标难以评上文明城市;新建建筑没有无障碍设施,将不准开工。6日,记者从山东省残联获悉,我省将在明年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地方规章的出台,无障碍设施保护将以立法形式确定下来。乱占盲道等行为将交由城市执法部门进行实质性处罚。 

楼梯上安装了防滑垫和无障碍坡道,家住临沂市河东区三关庙社区的下肢重度残疾人马洪炼搬到小区四年来第一次下楼。而在她的家里,猫眼、晾衣架、灶台、淋浴器、卫生间都进行了低位设计,门口还安有扶手、配有尼龙洗浴坐便两用椅、低位电脑桌,小区还为她一个人专门安装了垂直电梯。山东省残联有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女士所在小区的无障碍改造只是一个尝试,未来对老社区进行无障碍改造,对新社区强制要求安装无障碍设施将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 

记者了解到,根据今年国务院出台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和《残疾人保护法》有关规定,我省将出台地方性法律配套规章,细化无障碍设施奖惩规定。“我们规定今后文明城市评选,无障碍设施将成为硬性评定标准,新建公共设施必须有无障碍设施,一些建设项目如果无障碍设施不合格,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将不发建筑工程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省残联维权部有关人士告诉记者。 

对于市民关注的城市无障碍设施、盲道被占用和规划不合理问题,省残联表示,地方规章将做出具体和实质性的奖惩规定。“比如违法占用盲道,我们考虑使用乱停车和违法占道等行为的处罚方式,将这个行为纳入城市执法的范围中,对责任人进行实质性处罚,或者罚款。具体怎么罚、罚多少目前正在研究。”省残联维权部有关人士告诉记者。 

记者了解到,我省有570万残疾人,全省一二级重度残疾人160万人,占全省残疾人的28.1%。截至目前,国家各地筹集资金3000多万元,先后为全省25927户重度肢体残疾人贫困家庭进行了无障碍改造。明年我省将试点家庭无障碍救助工程,为试点区的残疾人提供一定标准的无障碍家庭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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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齐鲁晚报 编辑:中国环境频道打印此文】【加入收藏】【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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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at 2024-05-21 09:31:55, Powered By v3.1.3(MSSQ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