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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环保厅召开保护臭氧层法规政策专题会议
发布时间:2011-08-18 16:11:33
 

 在国务院颁布的《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实施一周年之际,山东省环保厅于628-29日在日照召开了山东省保护臭氧层法规政策专题会议。来自17个市环保局、40个重点县(市、区)环保局及环境监察部门的代表11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省环保厅国际合作处主持。日照市政府副市长到会并致辞。省环保厅徐刚巡视员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会上,省环保厅国际合作处调研员、省保护臭氧层项目办主任杨征结合全省保护臭氧层履约情况,解读了国务院颁布的《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传达省环保厅印发的《山东省实施<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相关制度规定》;对环境监察部门如何强化环境履约执法检查手段、如何正确辨别消耗臭氧层物质(ODS)违禁物质等进行了讲解。

  会议组织学习了环保部及各部委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相关法规政策;介绍了《山东省环境保护国际公约十二五履约规划》及ODS重点淘汰、削减项目,部署了全省十二五履约任务及工作。

  徐刚巡视员指出,山东十二五面临的履约形势严峻,完成国家十二五末全省ODS的生产、消费削减10%的约束性指标压力很大。各级环保部门要不断提高国际履约认识,十二五要加强履约机构队伍建设,提高履约能力,落实配套资金、严格考核、强化监管,努力完成我省十二五履约规划任务,实现全省ODS淘汰、削减目标。 并对各级环保部门做好下步履约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要提高认识。把认真贯彻《条例》及省政策法规提到更好地履行国际义务、承担国际责任、展示负责任大省的形象的高度来认识,与总量控制、节能减排结合起来,与落实全省十二五履约规划结合起来,与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健康,节约能源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结合起来加以落实。二是要认真贯彻实施《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及《山东省实施<条例>相关制度规定》等相关法规政策,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加强履约机构队伍建设,要落实分管科室,确定相对稳定的具体工作人员,逐步建立起全省科学有效的环境履约工作机制。三是认真实施《山东省环境保护国际公约十二五履约规划》,切实落实淘汰、削减目标任务,建立辖区ODS项目动态数据库,对51个重点企业跟踪监管,确保完成国家十二五履约目标和任务。 四是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ODS淘汰的法规政策,把ODS重点企业纳入环境执法监管日常及专项执法检查;列入各级政府整治违排污企业、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检查;结合查处群众举报、来信来访、联合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检查,严格环保履约监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查处违法生产、消费、销售进出口行为。

  各级环保部门表示认真落实会议精神,按照会议要求做好今后辖区各项ODS履约的相关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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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官网 编辑:中国环境频道打印此文】【加入收藏】【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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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at 2024-05-18 12:09:55, Powered By v3.1.3(MSSQ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