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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政府要求三年内拆除10吨以下小锅炉
发布时间:2010-08-13 10:12:35
  



    近日,辽宁省推进城市集中供热拆除小锅炉工作现场会在营口市召开。推进城市集中供热、拆除小锅炉(即“拆小并大”)被看成是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内容。

    今年年初,省政府就明确要求要用三年时间,大力推进城市集中供热,逐步拆除10吨以下小锅炉。

    对此,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商向东做了详细解读:集中供热采用的锅炉,热效率可以达到90%以上,仅这一点就比分散的小锅炉热效率提升近30个百分点,这意味着大量燃煤将被节约!

    一组数据让人们看到 “拆小并大”在减排方面的重要意义:集中供热大锅炉具有较完善的除尘设备,除尘率可达90%至98%,全部拆除小锅炉后可减少二氧化硫排放3.4万吨、烟尘排放2.6万吨、灰渣排放44.3万吨。届时,冬季城市的大气污染水平将大大降低!

    集中供暖给群众带来的好处也显而易见。商向东在讲话中指出:集中供热大锅炉不仅热效率高、运行稳定可靠,而且能够做到全天24小时持续供暖,从而延长供热时间,提升供暖质量。

    从今年开始,我省要求各地凡新建、扩建热源单台锅炉容量不得低于40吨,新建单座热源厂锅炉总容量不得低于280吨,要用3年时间将新建、改扩建的热电厂、热源厂覆盖的供热区域内单台10吨以下小锅炉基本拆除,共需拆除3805台。

    此外,包括供热质量差的锅炉房,排放不达标或未经批准擅自建设的锅炉房,党政机关、环境监测区域点、主要道路、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旅游景区以及商业区附近的锅炉房,也均在拆除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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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辽沈晚报 编辑:中国环境打印此文】【加入收藏】【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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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at 2024-05-09 09:17:44, Powered By v3.1.3(MSSQ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