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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城市三企业违法排污各罚10万
发布时间:2010-08-13 10:29:16
    近日,海城市环保局西部监察分局执法人员到感王镇马圈桥排污口实施监察。经查,感王镇柏志水洗厂、营海水洗厂、海隆漂染厂分别以不同形式规避环保管理,肆意向解放河直排污水。柏志服装水洗厂于3月23日至26日在其厂区东侧和北侧私设暗管和排污口;营海水洗厂私自用塑料软管将工业废水抽入厂外的大坑内存贮,并私自设有暗管,废水没有进入污水处理管网;海隆漂染厂调节池无防渗漏措施,调节池底部至厂区院墙利用鹅卵石修建渗漏层将污水渗入解放河。执法人员依法责令上述企业停止生产和排污,拆除私设暗管,清除池内废水,并处10万元最高限额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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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鞍山市环保局网 编辑:中国环境打印此文】【加入收藏】【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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