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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推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强调服务公众健康
发布时间:2012-12-03 14:46:39

    从江西省环保厅获悉,该省将分“三步走”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在2012年底前,南昌市实施新标准并实时发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2013年底前,环保重点城市九江市实施新标准并发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到2015年底前,全省其他设区市全面实施新标准并发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

    据了解,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进一步强调了服务于公众健康的指引作用,调整了污染物项目及限值,增设了PM2.5平均浓度限值和臭氧8小时平均浓度限值;更新了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颗粒物等污染物项目的分析方法,增加了自动监测分析方法,明确了新标准分期实施的时间,完善了监测数据和空气质量指数发布方式。空气质量的分类也更细致,分为优、良、轻度污染、中度污染、重污染和严重污染等6类。

    江西省将以新标准实施为契机,以新标准倒逼开展空气污染物的综合治理工作。将通过提高环境准入门槛,严把环评审批关,禁止建设高污染项目,淘汰落后产能,并加强监管,严格执法,从源头上控制环境污染。以污染减排为手段促污染减排措施到位,扎实推进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提高治污水平。以机动车尾气治理为手段促空气质量好转。加强道路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遏制机动车排气污染快速上升的势头。进一步开展PM2.5的形成机理、传输规律、源头解析等研究,为环境空气污染综合整治提供基础依据,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提供技术支撑。完善大气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制订综合防治战略和控制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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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新华网江西频道 编辑:中国环境频道打印此文】【加入收藏】【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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