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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确定第二批省级生态县创建重点范围
发布时间:2010-08-26 15:01:43

    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由省发改委、省环保厅、省住建厅和省林业厅联合主持的,第二批省级生态县创建重点范围日前确定,南昌市的湾里区、九江市的星子县、赣州市的上犹县等27个县(市、区)被入围重点创建地区。

    生态县(市、区)建设是生态立省的重要基础,是策应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推进生态文明发展的有效载体。实践证明,通过开展生态县(市、区)创建活动,不仅可以提升公众的环保意识,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强化节能减排和污染防治工作,而且可以推动整个区域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主持方要求,此次列为创建重点的县(市、区)未编制规划的,需抓紧编制生态县建设规划,并按照规划内容明确重点建设领域及重点任务,抓紧实施重点工程。要把民心工程放在突出位置,省级生态县建设要有60%的乡(镇)达到省级生态乡(镇)的创建标准,应与新农村建设、生态园林城市建设、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以及卫生城市建设相结合,切实解决影响“三农”的环境问题,解决城乡饮用水安全问题,把本县(市、区)建设成为人气兴旺的都市、功能完备的城镇、文化浓厚的市井、适宜人居的花园、和谐创业的福地、秩序良好的社会、经济繁荣的区域、物产丰富的新农村、科学普及的时代、生态型的产业聚集地。

    主持方指出,创建单位要坚持标准,严格把关。通过创建,基本条件和建设指标达到省级生态县(市、区)建设指标的(赣环发【2008】18号文)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向省环保厅、省发改委、省住建厅、省林业厅申请考核验收,由省环保厅负责审核,经审核基本符合要求的,由省环保厅组织发改委、省住建厅、省林业厅等单位有关人员进行实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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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江西网 编辑:中国环境打印此文】【加入收藏】【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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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at 2024-05-06 17:46:19, Powered By v3.1.3(MSSQ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