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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拟将低碳城市建设入法提高环保准入门槛
发布时间:2012-01-18 13:49:05


    11月11日下午,第二届世界低碳与生态经济大会暨技术博览会低碳城市建设推进会在南昌召开。(江西网记者肖承聪摄)

    中国江西网11月11日南昌讯(记者肖承聪报道)11月11日下午,第二届世界低碳与生态经济大会暨技术博览会低碳城市建设推进会在南昌召开。此次推进会重点关注和探讨当前最前沿、最先进的低碳城市建设理念、经验、技术、规划、设计等相关问题。

    会上,同济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暖通空调及燃气研究所副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李峥嵘,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兼任建筑节能研究所所长,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杨仕超先生两位致力于低碳城市建设研究的专家,从不同角度讲解了构建低碳城市规划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

    在全球气候变化的大背景下,发展低碳与生态经济正在成为各级政府决策者的共识。节能减排、促进低碳经济发展,既是救治全球气候变暖的关键性方案,也是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手段。据悉,国家发改委去年确定在广东、南昌等五省八市开展低碳试点工作,并明确要求试点省、城市应将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纳入当地“十二五”规划。

    低碳城市建设是节能减排和发展低碳经济的重要载体,将引领未来城市建设和发展的新趋势。李峥嵘介绍,总体而言低碳城市建设在国内大多还停留在规划设计阶段,尚没有提出比较系统和科学的低碳城市推进方案以指导低碳城市的建设,各城市对低碳城市建设更是无从下手。

    “我国长期以来城市建设模式弊端已显现,高排放、高污染、高消耗的城市建设“高碳模式”遭遇挑战,实现低碳化转型已成为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内在需要。”杨仕超则认为,中国不可能人为减缓城镇化进程来应对能源和环境问题,但可以并应该选择“低碳模式”以低碳城市建设作为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路径,提高能源效率、完善能源结构,在城镇化进程中强化节能减排。

    专家提议,江西省要抓紧从地方立法和建立完善政策、制度层面,把低碳城市建设纳入法制轨道,规范低碳城市建设相关工作,使江西低碳城市建设规范有序进行。坚定不移推进产业转移,转变经济增长方式,通过污染减排、环境建设、区域合作,腾容量、建容量、借容量;通过生活污染和传统工业污染治理,为战略性新兴产业、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产业提供环境容量空间。

    另一方面,提高环保准入门槛,淘汰、治理污染型行业、企业,推动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试点,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在着力推进能源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的基础上,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重点推进太阳能、核能、风能、生物质能、储能电站、新能源汽车产业。深入开展水环境和大气环境综合治理,加强城市环保、生态、功能型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打造碧水蓝天的人居环境。

    各设区市规划、建设、城管、房管、园林等行政主管部门的分管领导和相关行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及其他嘉宾220余人出席了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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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环境频道 编辑:中国环境频道打印此文】【加入收藏】【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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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at 2024-04-25 17:30:06, Powered By v3.1.3(MSSQ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