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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节能减排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发布时间:2010-08-16 10:40:34
节能减排工作的整体要求。三是节能减排配套法规和相关制度不完善。重点燃煤电力企业脱硫设施运行管理规定尚未出台,节能奖励制度、对重点用能单位的年度节能监测计划和节能状况公告制度等尚未实施,节能工作尚未步入法制化、制度化轨道。四是尚未形成对节能减排工作的稳定投入机制。与省财政每年安排6000万元以奖代补资金支持减排工作相比,我省虽然已在全省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明确建立节能专项资金,但管理办法尚未出台,资金尚未落实。难以有效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鼓励和带动作用。五是重点工程建设滞后。重点节能工程大部分处于开工建设阶段,尚未发挥节能效益。纳入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的116个项目中,只有25个项目实现了2.1万吨/年的减排能力,其余项目仍处在试运行阶段,没有形成化学需氧量减排能力。各电力集团发电企业脱硫设施建设进展缓慢,部分运行不正常,二氧化硫减排效果不稳定。

    3.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及工作落实情况同其他省区的比较。从国家对各省市的节能目标现场评价考核结果来看,全国30个地区,北京、上海等23个地区为完成和超额完成年度节能目标,我省的兄弟省辽宁为“超额完成”,吉林为“完成”,而我省仅为基本完成;从能耗降幅上看,全国最高降幅为北京6.04%,我省仅为4%;从与“十一五”节能目标进度相衔接情况看,我省仅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的32.5%,在全国处于中游位置,而北京市已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的52.1%。从我省对各地市的考核结果来看,全省只有哈尔滨、七台河完成了年度节能目标,其他地市仅为基本完成,其中仅有绥化市完成了“十一五”节能目标的40%以上,节能成效不均衡。

    从节能措施落实情况看,我省的机构建设、资金保障等方面都与其他省市存在明显差距。(1)机构建设方面。从全国看,已有19个省级政府成立了节能监察机构,其他大部分省、市也正在抓紧推动。从省内看,节能与减排相比较,污染物减排已形成了省、市、县三级自上而下的监察、监测、评估体系,机构完善、力量充足,基础夯实。而全省节能监察机构尚未建立,监测和评估机构有待进一步明确,市县一级监察、监测和评估能力更为薄弱,节能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缺乏监督保障。(2)资金保障方面。目前,除江西、海南省外,全国绝大部分地区都建立了省级节能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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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省发改委节能减排处 编辑:中国环境打印此文】【加入收藏】【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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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at 2024-05-03 22:55:00, Powered By v3.1.3(MSSQ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