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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节能减排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发布时间:2010-08-16 10:4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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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完善目标责任制,积极开展监督检查。省节能减排办已将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分解到了省直各部门,建立了部门责任人和联络员制度。对全省能源消耗、污染物减排等指标进行统计、调整和分解,下达了2008年各地市节能减排目标计划,明确了各地市的目标责任。组织开展了对全省各地市2007年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和措施落实情况的现场评价考核。对列入国家2007和2008年重点项目计划的69个节能财政奖励项目和18个国债项目进行了现场集中检查。实行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减排核查监测,开展了百日涉水专项行动。

    7.制定有关政策法规和规章,加大了宣传力度。制定下发了《黑龙江省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黑龙江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暂行办法》,《黑龙江省节约能源条例》和《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已于近日在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将于2009年2月正式实施。在全省范围内试行了区域限批政策,大大加快了松花江污染防治项目的实施进度。以哈洽会、节能宣传周等为主要契机,在全省各阶层开展了限制使用塑料购物袋、节能灯推广、能源紧缺体验等形式多样的节能减排宣传活动,进一步营造了全民节能减排的浓厚氛围。

    二、我省节能减排工作的面临的严峻形势

    尽管我省节能减排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节能减排工作面临的形势仍然十分严峻,仍然存在着制约节能减排工作深入发展的突出矛盾。

    1.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国家核定我省“十一五”期间节能减排三项指标分别为:万元GDP能耗降低20%,化学需氧量排放量降低10.3%,二氧化硫排放量降低2%。按照我省“十一五”规划确定的全省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0%以上测算,“十一五”期间我省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要由2005年的1.46吨标准煤下降到2010年的1.17吨标准煤,完成节能量2700万吨标准煤,年均节能率4.4%;化学需氧量排放量由2005年的50.4万吨降低到2010年的45.2万吨,完成减排量5.2万吨,年均减排率2.2%;二氧化硫排放量由2005年的50.8万吨降低到2010年的49.8万吨,完成减排量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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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省发改委节能减排处 编辑:中国环境打印此文】【加入收藏】【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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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at 2024-05-03 16:23:58, Powered By v3.1.3(MSSQ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