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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规范建筑施工现场围挡围墙不低于2.5或3米
发布时间:2012-07-26 13:37:01

    昨日,从石家庄建设局获悉,为进一步提高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水平,提升建设行业形象和城市品质,石家庄市建设局发出通知,对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围挡进行规范,要求围挡应采用砖砌体结构,市区主要路段围墙高度不低于3米,其他路段不低于2.5米等。未按要求进行围挡的工程,将一律不予办理安全监督备案手续。

    按通知要求,围挡应采用砖砌体结构,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市区主要路段围墙高度不低于3米,其他路段不低于2.5米。围墙内外抹灰,上下刷灰色涂料,中间刷白,压顶采用灰色琉璃瓦;壁柱顶端按效果图式样设置灯座,并安装照明灯;壁柱表面刷灰色涂料勾白缝。大门净宽不小于6m,净高不小于4m,门头部位应有企业标志、项目名称,门柱应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创优内容。

    其中,新开工的房屋建筑工程,围挡设置应按要求执行,未按要求进行围挡的工程,一律不予办理安全监督备案手续。而对现有施工工地围挡,各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要按照“美观、规范”的要求进行全面检查,对不符合高度、样式要求的要尽快改造。据悉,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对围墙升级改造工程实施监督管理,凡未达标的及时整改,问题严重的通报批评。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定期对围挡进行保洁、维护,凡是墙体内容存在歪斜、破损、污染等问题,各相关责任单位要立即进行整改,确保围挡安全、牢固、美观。

    (李春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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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燕赵都市报 编辑:中国环境频道打印此文】【加入收藏】【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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