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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杠杆撬动绿色发展
发布时间:2010-12-08 14:14:33
3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正、副组长,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主管领导为成员的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对全省90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2008年及2009年上半年执行绿色信贷政策情况进行评价。首次推出信贷调控扣分项,突出强调了项目审批中的环保“一票否决”制。《办法》规定,对河北省境内具有放贷业务的各级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绿色信贷政策情况进行打分,对被评定为不达标等级的金融机构,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办法》明确了领导机构和组织形式,对全省政策性银行等金融机构,实施每两年一次的绿色信贷政策效果评估。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各金融机构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各项节能环保信贷政策的情况,具体细分为14项内容,引导金融机构合理配置信贷资源,积极提供绿色贷款、绿色金融产品和绿色金融服务。

    评价方式上,采取自我评价、核查评价、社会评价、新闻单位评价和网络评价5种方式,进行绿色信贷实施效果评价。最终评价结果由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河北银监局、河北省环保厅联合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同时抄报各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及河北省政府。银行业金融机构被评定为优秀等级的将被授予“绿色信贷优秀单位”称号,并给予一定奖励;被评定为“不达标”等级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发展绿色经济是时代赋予我们的责任,金融部门肩负着重要的历史使命,承担着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金融部门如何做得更好,如何为国家绿色经济贡献更大力量,除了我们的政策引导、评价体系鼓励等,根本在于要从理念上转变,要让绿色信贷意识深入人心。”王景武告诉记者。

    “这是我们对社会的公开承诺,能否兑现这一承诺,全社会都在监督。”王彦青将一份《绿色金融宣言》递到记者手中时说,这要求河北全省金融系统40万员工将以保护环境为己任,自觉做“绿色金融”坚定的宣传员和执行者,将“绿色金融”的理念传导延伸至金融服务的各领域。

    值得一提的是,这次评价吸收了民间环保组织和新闻媒体的参与。

    3 绿色信贷效果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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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环境报 编辑:中国环境打印此文】【加入收藏】【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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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at 2024-05-19 21:45:55, Powered By v3.1.3(MSSQ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