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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机动车尾气检测新办法实施四月,八成汽车尾气检测达标
发布时间:2010-09-19 15:19:51



    (汤洁璇 傅丽 王万辉)我市从4月1日开始全面实施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发放机动车黄绿标环保标志,至今已经过去了四个月。在各相关部门的大力整治和广大车友的配合之下,这四个月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工作成绩显著。

    新标准更严格

    那么具体的检测工作执行是如何进行的呢?为详细了解机动车尾气检测以及环保标志的发放情况,我们走访了七公里汽车监测站,来到站外时,两条长长的车龙正依次排在检测车间前等待检测。据该站质量负责人胡主任介绍,这两条检测带分别是针对大型车辆和中小型车辆的,之后还要根据发动机方式分为点燃式发动机和压燃式发动进行检测。目前重庆市所采用检测标准为地方标准《DB 50/345-2010》和《DB 50/344-2010》,这两种标准分别建立在国家标准《GB 3847-2005》和《GB 118285-2005》的基础上。

    “虽然每个地方的标准都不尽相同,但却都是以高于国家标准的原则制定的,所以执行起来依然非常严格。”胡主任说道。当然执行的具体过程中也会有一些灵活处理的部分,比如在黄绿标发放的过程中,尾气检测并不是唯一的标准,车辆的登记注册时间也是标准之一,如2006年9月1日之前登记的压燃式发动机汽车在检验核发标准中是不能核发绿标的,但是该车如果安装电喷装置的话,则可以核发绿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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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环境频道 编辑:中国环境打印此文】【加入收藏】【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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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at 2024-04-29 14:13:48, Powered By v3.1.3(MSSQ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