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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池流域全面推行“十个禁止”坚决关停滇池流域内11家砖厂
发布时间:2011-07-25 13:38:13

  

  图片说明:滇池



    本报讯(记者资敏通讯员陈新宜)记者从昆明市召开的滇池流域“十个禁止”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昆明市将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着力突破重点难点,坚决关停滇池流域内的11家砖厂。

    据悉,去年8月,昆明市提出要对滇池流域及重点区域山体植被和水域进一步加强保护,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滇池流域和其他重点流域环境保护和生态治理工作的决议》。在以滇池为中心的2.1万平方公里,全面实施禁止挖砂、采石、取土、烧砖、毁林、开垦、放牧、填河、围湖、擅采地下水“十个禁止”措施。为滇池流域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提供了最有力、最直接的执法依据。

    今年,昆明市将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由市级有关部门总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度假)区是实施主体;各级各部门要相互协同,加强配合,详细制定“十个禁止”工作实施方案;着力突破重点和难点。相关部门要形成执法合力,坚决关停滇池流域内的11家砖厂,坚决关闭禁采区内的矿山企业,依法注销有关矿山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同时,要按照“统一规划,分片实施,一矿一策”的原则,加快推进关停矿山的生态修复工作。

    同时,昆明市还将加强督促检查。市级相关领导每月要听取一次“十个禁止”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县(区)和市级部门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十个禁止”专项检查,确保工作有序推进,违法行为得到查处。监察部门要深入一线加强监督检查,对不负责、玩忽职守、推进不力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严厉问责,对推进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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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环保厅 编辑:中国环境频道打印此文】【加入收藏】【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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