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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干支流超标断面补偿翻倍
发布时间:2017-05-10 10:58:49
  本报沈阳5月9日电 (记者何勇)近日,辽宁出台《河流断面水质污染补偿办法》,规定今年起,辽宁境内干流、支流断面水质超过考核目标,上游市补偿下游市的补偿金翻倍。其中,干流由原来超标一个类别扣缴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支流由原来超标一个类别扣缴25万元提高到50万元,劣Ⅴ类水质河流断面加罚一倍补偿金。

  办法规定,入省河流断面由省政府对下游市给予超标补偿;支河入河口断面和入海口断面当月指标值超过考核目标,由断面所在市政府向省政府补偿。辽宁省统筹补偿金优先用于对入省断面的超标补偿,剩余资金全用于河流水质全部达标地区及河流水质改善程度较大地区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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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人民日报 编辑:webmaster打印此文】【加入收藏】【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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