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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明县环保局加强农村环境整治不断改善农村面貌
发布时间:2013-10-15 07:49:52

  推进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实施农村面貌改革提升行动的部署、要求,做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促进村容村貌和人居、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善,县环保局结合本县具体情况,采取以下措施:

  一、强化舆论宣传,提高环保意识。目前,我县居民缺乏整体环境意识,广大农村地区尤其严重。要利用电视、广播、永久性标语、村务公开栏、村头小黑板报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通过宣传,使大家了解环境污染的危害性,认识保护自己生活环境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引导广大群众关注环境,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努力提高群众的环境意识。

  二、建立环保机构,落实环保措施。按照乡镇统筹原则,建立健全村镇环保管理机构,建立村内卫生保洁员队伍,切实做到落实人员、落实场所、落实经费、落实措施,保障村镇环境整治工作顺利开展。采取镇村联动、部门合作的办法。出台农村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制订长效管理机制,用法律手段改善农村的卫生环境。

  三、增添环保设施,加强环保管理。在村内设置垃圾处理点,加强村镇环境管理,做到有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对规模化养殖场施行干粪便、湿分离、干粪回收生产、废水进入沼气池等手段,变废为宝,努力实现零污染排放。

  四、突出环保重点,加强环境整治。村镇环境整治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应以“四清”(清垃圾、清杂物、清残垣断壁、清庭院)、“净化”为重要内容,整体改变农村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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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山东环境环保厅 编辑:yangchun1打印此文】【加入收藏】【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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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at 2024-05-16 13:45:55, Powered By v3.1.3(MSSQ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