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近年来各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取得了较好成绩,但还面临一些困难,存在一些问题,影响到农村环境的有效改善。
主要表现在:缺乏长效监管机制。在各地,重整治、轻管理现象较为普遍,缺乏长期、有效的管理标准和依据。重点区域整治力度不够。乡村两级班子监督管理作用发挥不够,存在人员不足、设备落后、没有相应配套资金等问题。
对此,笔者建议如下:
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治理成果。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相关政策规定,推进农村环境建设和管理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完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运行保障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整合社会资源,多渠道筹集资金,为农村环境改善提供有力保障。
科学规划工业项目,切断源头污染。根据环境容量、资源禀赋和发展潜力,划分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禁止开发主体功能区,制定不同区域发展政策;对新上项目进行集中布局,防止工业污染向农村蔓延,避免加重农村河流、水库的污染;对环境敏感项目及环境敏感区域的建设项目进行严格审批和监管,严禁在乡镇(街道)驻地、村庄内及其周边区域,国道、省道和市交通干线两侧新建工业项目;严禁在村镇驻地、饮用水水源地及其主导风向的上风向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除规划的工业区外其他区域不准建设工业项目。
深入实施农村环卫一体化项目,切实改善农村环境。把农村环卫一体化项目列入政府为民办的实事,通过政府推动,县乡(街道)村三级联动,按照“以点带面、群众参与,规范运作、梯次推进”的原则,建立健全“统一收集、统一清运、统一处理”的乡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