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在浙江,许多农村都是休闲郊游的好去处,那里道路洁净、河水清澈、空气清新。
近年来,在浙江省生态办的统一协调下,浙江省环保、农办、农业、水利、国土、建设等部门齐聚力量,通过两轮“811”三年环境保护行动和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工程,使全省60%以上的村庄环境得到整治。其中85%以上的村实现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约70%农户家庭实现卫生改厕,45%左右村庄开展了生活污水治理,存栏猪100头、牛10头以上规模化养殖场基本完成治理,村容村貌、生态环境和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了显著改善。
此外,浙江省积极开展国家级和省级农村环保试点工作,出台《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制定《浙江省农村环境保护规划》,持续加大农村环境保护“以奖促治”力度,26个县(市、区)已率先启动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试点。
目前,浙江省已累计建成1个国家生态县、238个国家环境优美乡镇、9个国家级生态村、30个省级生态县、712个省级生态乡镇。9个国家级、省级农村环保试点分别在清洁家园、美丽乡村、农业循环经济、农药废弃物处理、农村环保组织建设上取得了积极进展。
以桐庐县为例。桐庐县的农家乐在浙江比较有名,每逢节假日便游人如织,同时也带来了与日俱增的污水排放。于是,桐庐县2009年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村推进和农家乐污水治理列入重要民生工程。在整治过程中,桐庐县遵循“试点先行、以点带面、全面铺开”的原则,通过建设人工湿地样板工程、解剖池、立体模型,因材施教,确保技术推广不走型、工程治理不走样,在此基础上,以行政村为推进单元,深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