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环保频道 新闻资讯 监察治理

|| 收藏本站

贵州落实河长制,实行生态补偿,推动流域污染治理
发布时间:2010-12-02 12:03:02

    中国环境报见习记者詹爱华

    根据国家相关部委联合对三峡库区上游五省市《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2001~2010年)》(以下简称《规划》)实施情况的考核,贵州省2008年和2009年连续两年获得第一名。作为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的省份,这一成绩来之不易。

    三峡库区46个项目已建成或正在建设

    “十一五”以来,贵州省加快落实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中确定的“十一五”治理任务,加大《规划》执行力度,为实现三峡库区的可持续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在经济总量小、发展速度慢的情况下,贵州省保质保量建成了《规划》要求建设的三峡库区的31个城镇污水处理厂,目前已全部调试运行,实现了全省县县有污水处理厂的目标。截至目前,三峡库区贵州46个规划项目已完成20个,22个进入调试,4个正在建设。贵州省通过争取国债资金、以奖代补资金支持、加大省级财政投入等措施筹资,截至目前,全省累计安排污水处理建设各项资金总计15.932亿元。

    投入千万治理饮用水源地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是贵州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要民生工程。2010年8月,贵州省投入1000万元环保专项资金,集中整治水质尚未达标的饮用

[1] [2] [3]

您看到此篇文章时的感受是: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环境报 编辑:中国环境打印此文】【加入收藏】【字体:
所有评论
发表评论()
评论内容:
验 证 码: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刷新验证码
匿名发表 
最新评论
友情链接


Published at 2024-05-18 21:15:44, Powered By v3.1.3(MSSQ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