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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水北调干线水质2013年达III类
发布时间:2010-11-26 12:02:07

    本报北京11月25日电(记者赵永平)日前,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监察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六部委联合颁布《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治污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规定到2013年底前南水北调输水干线全线达到III类水质标准。江苏、山东省政府是实施东线治污工作的责任主体,对本辖区内的治污工作负总责。沿线各级政府对辖区内控制单元治污目标负责。

    据悉,考核内容包括项目指标和水质指标。考核工作由环境保护部负责会同发展改革委、监察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和国务院南水北调办组成考核组进行。考核报告向国务院报告,经国务院同意后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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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环境报 编辑:中国环境打印此文】【加入收藏】【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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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at 2024-05-18 19:45:07, Powered By v3.1.3(MSSQ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