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以来,陕西省榆林市的污染减排工作在陕西省环保厅的精心指导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攻坚克难,强势推进,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按照陕西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榆林跨越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榆林市的两项减排指标任务已提前一年完成。
10万千瓦以上机组全部装有脱硫设施
围绕污染减排工作,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通力协作,积极抓好污染物减排工作的落实。市政府每年向市直各部门下发《部门环保目标任务书》,将污水处理厂建设、电厂脱硫、石油钻采行业污水回注等减排重点任务,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市、县(区)环保、发改、工信、能源、建设等部门密切配合,保证了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以燃煤电厂脱硫设施建设为重点的二氧化硫工程减排项目取得突破性进展。火电行业是榆林市二氧化硫减排的重点和难点。榆林市严格“三同时”管理,要求所有新建电厂必须同步建设脱硫设施;对老电厂分批下达限期治理通知,要求采取循环流化床喷钙或固硫措施,控制二氧化硫排放。目前全市10万千瓦以上机组已全部装有高效脱硫设施。同时榆林市还加强对新建的国华锦能、府谷庙沟门、府谷清水川等电厂脱硫设施的监管,提高综合脱硫效率。
以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为重点的化学需氧量工程减排项目实现“零”的突破。按照市政府总体工作要求和“十一五”减排计划,要求于2010年底,全市所有县城建成生活污水处理厂。截至目前,榆林城区、锦界工业园区、榆林经济开发区、神木、府谷、靖边、米脂7座生活污水处理厂已建成投运,实现污水处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