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建城市矿产示范基地
发布时间:2010-07-30 15:04:27
中国环境报见习记者陈加宝济南报道为进一步加强城市废弃资源循环利用,山东省日前启动“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活动,旨在开发、示范、推广一批先进适用技术,提升“城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技术水平,推动全省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发展。
“城市矿产”是对废弃资源再生利用规模化发展的形象比喻,指工业化和城镇化过程产生和蕴藏在废旧机电设备、电线电缆、通讯工具、汽车、家电、电子产品、金属和塑料包装物以及废料中,可循环利用的钢铁、有色金属、稀贵金属、塑料、橡胶等资源,其利用量相当于原生矿产资源。
山东省要求各市推荐的示范基地应是国家或省级循环经济试点单位,达到实行园区化管理、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有符合标准的各项环保设施、产业链合理、年可利用的资源量不低于30万吨、加工利用量占“城市矿产”资源量的30%以上、工艺技术水平国内领先等条件。示范基地建设要按照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要求,坚持多元化回收、集中化处理、规模化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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