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行动将全面排查原辅材料、中间产品及排放废水、废气、废渣中涉及铅、镉、汞、铬和类金属砷的污染源,重点查清有色金属矿山采选及冶炼、含铅蓄电池、皮革及其制品、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电镀、危险废物处置等重金属排放企业及历史遗留重金属废物堆场。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宁夏将制定整治方案,消除环境污染隐患,确保环境安全。
专项行动将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有色金属及相关行业调整振兴规划,彻底取缔关停国家明令淘汰的小电镀、小制革、小冶炼等落后工艺装备和生产能力。
加强对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的日常监督检查和监督性监测,规范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杜绝随意丢弃或直接排放,也是此次专项行动的一个重点。
专项行动还将加强电厂脱硫设施的监管,严肃查处脱硫设施不正常运转、使用旁路偷排、烟气连续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
此外,专项行动将加大处罚力度,对日常监管中发现的严重超标排污企业,进行限期治理;对屡查屡犯的企业,采取“高限处罚”措施;对长期超标排污、私设暗管偷排、直排、存在重大污染隐患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治;对治理无望的企业和落后的生产能力,一律关闭取缔;对违法排污造成严重损失、触犯《刑法》的企业,一律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