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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河道这样管,你说好不好
发布时间:2012-05-30 16:30:22

    钱报记者刘焜

    能让杭州这座城市引以为傲的要素有很多,但无处不在的“水”一定是分量十足的原因——西湖的秀美无双、西溪的清丽出尘、钱塘江的气吞山河,还有遍布大街小巷的河道带出的那句“小桥流水人家”,移步换景,哪一处都值得大家花上心思去呵护。

    西湖、西溪、钱塘江……都已经有了自己的保护和管理条例。那么这些流淌在我们身边的河道怎么管?现在,轮到大家来说话了——5月29日,记者从杭州市政府有关部门获悉,《杭州市城市河道建设和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一)已经起草完毕了,目前正在向大家征求意见建议。

    在这部条例中,提到了许多在河道附近绝对不能做的事情。要知道,一个你并不注意的小细节换来的除了环境的破坏,可能还有让荷包迅速瘪下去的罚款:罚款金额最低是50元,最高的话,达到10万。

    我们将会用一张张漫画来告诉你,杭州的河道边,哪些事情做不来。

    这部条例里说的城市河道,主要是指杭州市区绕城公路以内的河道和附属设施,但是不包括京杭运河、钱塘江、西湖水域、西溪湿地水域、杭甬运河、浦阳江等——这些地方的建设和管理,按照现有的有关规定来执行。

    河道的保护,规划的时候就要考虑到。杭州拟规定,有关部门编制或修改城市河道有关的各类专业规划时,不得擅自减少规划范围内的城市河道水域面积,也不得擅自调整河道规划控制线、底标高、常水位标高等规划指标,如果确实需要调整规划指标的,先得进行科学论证。

    因为城市建设的需要,有时需要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临时占用或对河道进行挖掘。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条例征求意见稿特别规定:如果影响城市河道防洪排涝功能的,建设单位要委托具有相应水利、水文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评估。施工完成后,要按期恢复河道原状,而且,临时占用、挖掘城市河道的许可期限,最长不能超过两年。

    按照条例描绘出的未来蓝图,以后,大家能对家门口的河道水质有一个更清楚的了解——条例里面说,有关部门应该对城市河道相关断面水质、河床淤积情况进行动态监测,监测数据和资料应该共享,并按有关规定定期向社会公开。

    要是您对这部条例有话说,可以在今年6月5日之前写信或写邮件给相关部门,写信的地址:杭州市环城北路318号市政府法制办法规处(邮编:310026),电子邮箱地址:fzb@hz.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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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编辑:中国环境频道打印此文】【加入收藏】【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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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at 2024-05-18 10:49:38, Powered By v3.1.3(MSSQ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