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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3月22日,浙江省林业厅印发了《关于公布第一批浙江省林业保障性苗圃的通知》,将金华市婺城区东方红林场等8家单位的苗圃确定为第一批浙江省林业保障性苗圃。婺城区同时根据通知要求,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加快建设,把加快林业保障性苗圃建设作为提升林业生产力水平、加快“森林浙江”建设的基础工程、保障工程来抓。认真研究、超前准备,科学制定好分年林业造林种苗生产计划,签订育苗合同,建立种苗长效机制。建立生产经营档案制度、质量检验制度和标签制度,规范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婺城区农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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