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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都区三强化推动平原绿化
发布时间:2012-03-06 15:34:09

    为确保莲都区到2015年新增平原绿化面积8000亩,平原区域林木覆盖率提高到23.8%以上。莲都区“三强化”推进平原绿化工程。

    一是强化组织机构保障。组建莲都区、乡(镇、街道办)两级平原绿化领导小组,全面推进平原绿化工作。区平原绿化领导小组由区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林业、城建、交通、水利、旅游、农业、国土、财政等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通过分解任务,层层落实,完善各部门之间的运行机制,形成各成员单位之间统一协作,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为平原绿化工作开展提供组织保障。

    二是强化工程建设管理。绿化项目采用工程管理模式,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准备、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重要工程要实行施工监理制度。造林施工严格按照作业设计进行,边施工边检查验收,前一工序完工合格后方可进入后一工序施工,进行质量检验,为平原绿化提供质量保证。项目完成后编制项目竣工报告,并及时纳入林政管理行列,维护绿化成果。

    三是强化资金使用效率。采取国家和地方财政投资,集体出资、社会参与,林农自筹相结合,多层次、全方位地筹集资金,丽水市政府、莲都区政府设立平原绿化专项资金,项目资金采用专款专帐管理模式,各个工程分别建帐,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来龙去脉逐一登帐,流转资金日清月结,同时做好成本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平原绿化提供有力支持。(莲都区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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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省林业厅 编辑:中国环境频道打印此文】【加入收藏】【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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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at 2024-04-29 10:39:22, Powered By v3.1.3(MSSQ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