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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成省新农村建设服务标准试点县
发布时间:2010-08-16 15:56:25
    浙江日报讯 象山县因地制宜实施新农村建设地方标准,着力打造祥和、美丽、富足而有活力的新农村。日前,该县被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新农村建设促进会确定为我省首个新农村建设服务标准试点县。

    从2008年开始,象山县开展“美化家园”推进新农村活动,在农村实施了“补绿、治白、整乱、清河”四大行动,农村面貌变了样。为深化“美化家园”活动,象山去年修订出台《“美化家园”建设新农村指导规范》,形成了可操作性较强的新农村建设地方标准,明确了村庄规划、道路建设、村庄绿化、环境整治、河道水系、电网通讯网络建设、污染源治理、星级农民会所建设等方面的要求和评价指标。

    “‘美化家园’地方标准的实施推广,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农村的长效保洁机制问题。”象山县农办主任陈秀慧告诉记者,象山在各镇乡(街道)开展“地方标准执行示范村”、“美丽村庄”评选活动,引导各村按照地方标准建立以“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为主要内容的农户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日常保洁人员,组建各个层面的志愿者保洁队伍和服务管理队伍,同时加大检查、督查力度。

    据介绍,象山县近期启动新农村“接轨大桥建设和美家园”3年行动计划,以地方标准的实施推广为载体,以打造象山港大桥沿线环境靓丽精品带为轴线,推进“美化家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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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日报 编辑:中国环境打印此文】【加入收藏】【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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