椒江抓住机遇推进村庄绿化建设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省林业厅

    为进一步推进村庄绿化工作,椒江区在区委区政府的重视督促下,通过对村庄摸底调查,在2011年制定了《椒江区绿化造林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本办法实施二年来,农村绿化面貌发生了很大的改变,村庄绿化工作全面铺开,为建设“森林椒江”,“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打下良好发展基础,建设城乡一体化的绿化模式,各方面工作有序地渗透到其他部门,形成全社会各部门参与的良好氛围。淑江区的做法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结合农办“美丽乡村”建设,提升村庄绿化工作。今年农办工作由“村庄整治”转变为“美丽乡村”建设,其中淑江区村庄绿化建设这一工作椒江区农业林业局是责任单位,区农办在今年六月份准备出台《椒江区“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结合农办这一政策,椒江区林业部门要求农办在对椒江的三个“精品村”的建设中加大绿化投入力度,积极宣传,努力把“精品村”建设成符合我们林业部门要求的“森林村庄”,把精品村建设成绿化样板村。

    二是抓住机遇,在规划中渗透生态村庄理念。淑江区计划对除椒江的三个办事处海办、白办、葭办外的五个办事处,进行提升整治力度的“美丽乡村”建设,规划部门对今年的“精品村”提出规划方案,淑江区林业部门抓住机遇,对照省林业厅“森林村庄”的要求,及时提出林业部门村庄绿化规划要求,在制定规划中,椒江区要求把村庄绿化的覆盖率达到30%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8平方米等设计到规划中去。做到发展林业绿化事业有土地面积这一硬件支持,使绿化生态建设更上一个新台阶。(椒江区农业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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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at 2024-05-05 23:14:01, Powered By v3.1.3(MSSQ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