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东方镇获国家级生态乡镇称号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省林业厅

    日前,缙云县东方镇被国家环境保护部授予国家级生态乡镇称号,这是缙云继大洋镇被授予为国家级生态乡镇后的第二个国家级生态乡镇。

    东方镇在生态示范建设中积极响应“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号召,结合村庄整治康庄工程,万里清水河建设,农村土地开发整理,生态公益林建设,农业无公害化建设,走出了一条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和谐发展之路。由于领导重视,投入增加,村镇干部群众紧密配合,整改成效显著。该镇自然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都得到了改善,基础设施逐年得到优化。各村田成方、路成框、渠成网、机配套、树成行、水长流的良好格局已初步形成,人局环境优美整洁在不断扩大。广大人民群众在发展生态效益型经济中得到实惠。2006年生态建设通过市级验收,2007年通过省级验收,2008年被列入国家级风景优美乡镇创建。

    据了解,截至目前,缙云已累计建成国家级生态乡镇2个、省级生态乡镇13个,一大批市、县级生态乡镇、村,有力促进了缙云的生态文明建设,为缙云创建国家级生态县奠定基础。(缙云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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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at 2024-03-29 19:03:35, Powered By v3.1.3(MSSQ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