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墅林水局解救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猕猴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省林业厅

    3月7日,拱墅区林水局接群众来电反映康桥街道李佛桥地区某公司有收养一只猴子,随后区林水局执法人员赶赴该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经查,该公司确有非法饲养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猕猴,执法人员对该公司人员进行了野生动物保护知识、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取得了事主的理解。随即,拱墅区林水局联系杭州市陆生野生动物救护中心上门对该猕猴进行了解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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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at 2024-05-17 11:58:35, Powered By v3.1.3(MSSQL)